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五保户死亡后,责任田不发生继承。责任田属于集体所有,是集体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的,土地在继承期限内可以由同一家庭本村农业户籍人员继续使用,村民离世了承包合同也就终止了,责任田没有继承权,村集体可以收回再发包。但对土地上的收益的农作物,有权进行继承。五保户的遗产由村集体继承。
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:(一)供给粮油、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;(二)供给服装、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;(三)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;(四)提供疾病治疗,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;(五)办理丧葬事宜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,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,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