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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网1月29日讯(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)近日,南京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接到12345转来的一位市民的来电。该市民在电话中表示,自己在前几天因骑行电动车未戴头盔,被交警罚款20元。对方称,因为自己生了病,头部不能吹风,而带了安全头盔后帽子就带不上,希望警方能不能酌情处理,撤销该处罚。
南京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民警接到该诉求后,经核实,该述求人在江宁启迪大街骑行时,被执勤交警拦下并处罚,该处罚无任何问题,而当事人只是口述辩解,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据,不能证明其生病一事,故不给予撤除。
不过,关于述求人反映的生病怕风戴不上头盔一事,民警建议,从保护当事人的安全出发,述求人可以购买冬天佩戴的头盔,或者戴上毛线帽再佩戴头盔骑行。
校对 徐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