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多年前的养老保险一般而言是有。符合投保条件的被保险人,只要健在,都可以按规定领取养老金。只有人没了,社保帐户才会销户。
但也需要看实际情况:
1.如果是基本养老保险,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,那么二十多年前交的,还是有效的。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缴费年限的规定是“在退休年龄到达(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60周岁)之前累计缴费满15年”,即可享受养老保险相关待遇;
2.如果是商业养老保险,那么就还要看保费是否已经缴纳完毕了。也就是说,如果是二十多年前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,但是已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缴纳完所有的保费,那么该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就还是有用的,消费者可以申请承保保险公司进行给付。但是如果保费断缴,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,那么意味着该保险合同已经失效,也就是没用了。不过如果该商业养老保险断缴时间不超过60天,那么还处于宽限期内,还有效,可以继续缴纳保费获得保障;如果该商业养老保险断缴的时间不超过两年,那么还处于复效期,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,继续缴纳保费获得保障。